凡考试过程中出现违反考生守则规定的,一律视为作弊处理,并按照相应的校规校纪进行处理:
1、学生作弊或违反其他规定被取消考试资格时,必须立即无条件离开考场,该试卷判0分,不得参加正常补考。
2、如果学生不服从监考教师的指令,对监考教师不尊重,出现出言不逊或其他恶劣行为,扰乱考场秩序,干扰教师监考工作的,学院将按照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3、凡在考试中出现作弊行为的,一律参加该科目重修。
4、考生出现作弊行为,取消该学年各种奖项和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
5、考生出现作弊行为,取消各种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
6、考生出现作弊行为,取消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等评选,取消入党资格。
7、学生干部如有违反考试纪律者,除上述处分外撤销所有职务。
8、考生出现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直至开除学籍等不同处分,并计入学生档案。
工商管理学院
200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