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和智慧团建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做好2020届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顺利推进“学社衔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时间
5月26日-6月10日
二、转出要求
1.通知传达
请各团总支根据毕业生团员的实际去向,严格按照《“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指引(第一版 2020年)》(附件1)的相关要求,于6月10日之前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出所有毕业生团员的转接申请。同时要求毕业生团员及时与接收单位联系,并在系统上完成接收环节等操作。
校团委将于6月15日反馈各学院的毕业生团员“转出发起率”和“转出成功率”。
2.转出流程
3.转接类型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毕业后工作单位团组织或团员个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应转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所在地青年之家已建立团组织的,也可转至青年之家团组织(下同)。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情况,乡镇街道团组织确有困难接收的,自9月份起应由县级团组织建立“流动团员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2)国内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各类学校团组织于新生入学一个月内,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团组织,并及时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和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出。原就读学校团组织不得将已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3)参军入伍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省级团委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转往涉密单位工作的情况参照此流程办理。
(4)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或团员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至团员本人居住地、户籍所在地或生源地的乡镇街道“流动团员团支部”。普通高校和职业教育学校的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不超过6个月。落实毕业去向后,团组织关系应及时转出。
(5)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 号),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毕业学生团员离校出国(境)前,学校团组织应要求其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国内常用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经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并编入“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集中管理。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应定期汇报个人情况,履行团员基本义务。
(6)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因公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团组织
(7)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原就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组织”进行集中管理。
(8)转至乡镇街道团组织的团员:因就业单位无团组织、未就业等原因转至乡镇街道的毕业学生团员,乡镇街道团组织要加强联系和服务,纳入流动团员教育管理机制,持续关注其就业动向,及时做好团组织关系二次转接工作。可依托微信、QQ等即时通讯工具,建立网上团支部,开展相关工作。
4.线上操作流程
使用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管理员(或者毕业年级团总支管理员、毕业生班级团支部管理员)账号登录智慧团建系统。
系统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signin,进入后点击左侧功能栏中“业务办理”,选择“组织关系转接办理”,选择“办理转出”,进入操作页面。
详细操作流程见《“智慧团建”系统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操作指引(第一版 2020年)》(附件2)《“智慧团建”毕业生办理转出线上操作指南》(附件3)。
5.注意事项
(1)各团总支要重视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做到专人负责,确保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顺利进行。
(2)根据《团章》规定,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仍保留团籍,年满二十八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因此,已入党的毕业学生团员若未满28周岁,依然需要转接团组织关系。毕业学生团员的团组织关系一般应与党组织关系去向保持一致。
(3)正常情况下,各毕业班团支部应及时收取支部团员的团员证,交由各二级学院团总支统一加盖团总支公章。今年疫情特殊情况下,现在不再收取团员证盖章,但如若团员团员证遗失,请填写《团员证遗失证明》(附件4)上交备案盖章后发给团员。
(4)对于暂时确实无法转移团员组织关系的,由团员本人申请,团员原隶属院系团总支可保留其组织关系不超过2年,并将毕业生团员编入暂缓转出学生团支部,收缴团费、过团组织生活直至其办理转出手续(需填写附件5《暂缓团员组织关系接转申请表》)。
(5)请于学生毕业前到团委105办公室领取《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与其他毕业材料一同邮寄给毕业生。《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信息填写时,务必与“智慧团建”系统内接收单位保持一致。
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前,《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团员组织关系转接的必要凭证,不能仅凭团员证转接团员组织关系,团员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联系人:耿成成明德楼105办公室
联系电话:89636015
团委
2020年5月26日